关于去世的人的债务是否由家人承担问题,根据民法典,债权人死亡后,债权债务关系未终止,债权属于遗产。债权人亲属继承遗产的,享有债权,继承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偿还。下面由及法网小编为你详细解答。
去世的人的债务是否由家人承担
1、债权人死亡后,债权债务关系未终止,债权属于遗产,债权人亲属如果继承了遗产的,就享有债权,继承人可以要求债务人还款。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债权债务终止情形】、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的定义】
看完以上内容应该对“去世的人的债务是否由家人承担”已经知晓了吧,关于本问题及法网还给大家带来了更多相关知识,如债务人死亡能否向其家属追讨未完的债务以及债权人死亡,债务向谁偿还,相信大家还是感兴趣的吧,那么下面就继续来了解一番吧。
债务人死亡能否向其家属追讨未完的债务
可以。
死者生前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应从死者遗产中偿还。继承人在继承死者遗产的同时,也负有清偿债务的义务。除非继承人放弃继承权,那么死者生前的债务应由其他继承人负责偿还。因此,债权人还可以要求死者的继承人及家庭成员在继承的财产范围内清偿死者债务。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被继承人税款、债务清偿的原则】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二条【清偿被继承人税款、债务优先于执行遗赠的原则】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第一千一百六十三条【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遗赠时税款和债务的清偿】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遗赠的,由法定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法定继承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以所得遗产清偿。
债权人死亡,债务向谁偿还
《继承法》第3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1)公民的收入;
(2)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4)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5)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6)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7)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条规定:公民可继承的其他合法财产包括有价证券和履行标的为财物的债权等。
因此,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发生的债权,如果没有关于财产的特别约定,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债权人去世后,其履行标的为财物的债权中属于其个人的部分作为遗产由其继承人继承取得,并由继承人作为权利人向债务人主张债权。
也就是说债权人死后,债务人要向继承人还钱,不还钱的继承人可以按照法律程序要求债务人还钱
如果债权人和债务人都死亡怎么办?
因为债权是可以继承的,所以根据法律规定,债务人死亡后,如果有遗产,则债权人可以请求继承人在其继承的遗产范围内用于偿还债务。债权人死亡后,债权人的继承人可以继续代表债权人行使债权。
两者都死了,则有各自的继承人还钱和催款。
债务人死亡债务谁承担
可以向债务人的遗产继承人主张权利,在继承遗产范围内偿还债务,协商不成,债权人向法院起诉,继承人放弃继承的,用债务人遗产偿还债务。
见《继承法》第三十三条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六十二条规定:“遗产已被分割而未清偿债务时,如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和遗赠的,首先由法定继承人用其所得遗产清偿债务;不足清偿时,剩余的债务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偿还;如果只有遗嘱继承和遗赠的,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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