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民法院拍卖房地产需要多长时间
人民法院拍卖房屋一般可以从六个月上下进行。
法院强制执行房子时,必须有如下程序流程:
在拍卖前,会封查相对应房子,随后会出现专业人员对房屋价值进行评价,仅有明确房屋价值才可以开始进入拍卖程序流程。下面,便是真正进入拍卖阶段:
拍卖时无人竟价或者竞拍人的价钱应小于保留价,到场的申请执行人或者是其他实行债务人若申请办理或是允许以这个拍卖所算的保留价接纳拍卖财产的,理应将这个财产拿出抵账。
拍卖时无人竞拍或者竞拍人的应价小于保留价的,应当于六十日内重新进行拍卖。
第三次拍卖
针对第2次拍卖仍不成功的不动产或者其它财产权,必须在六十日中进行第三次的拍卖。
此外,法院查封判决书、分析报告、拍卖判决书都要送到双方,也需要一段时间。
二、有关法律规定
《更高人民法院有关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相关规定》条
在程序运行中,被执行人财产查封、扣留、冻洁后,人民法院应当立即开展拍卖、变卖或是采取其他执行措施。
《更高人民法院有关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相关规定》第二条
人民法院对被查封、扣留、冻洁的财产开展调价操作时,理应最先采用拍卖的形式,但法律法规、法律条文另有约定的除外。
《更高人民法院有关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相关规定》第三条
人民法院拍卖失信执行人财产,理应授权委托取得相应资格的拍卖部门进行,并且对拍卖机构拍卖进行监管,但法律法规、法律条文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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