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所以给人进行了担保,那样后面一旦贷款人还贷出现了问题,担保人在很大程度上都是需要承担责任的。可是应注意并不是另一方一贷款逾期,担保人很快就要担负还款的义务,下边国祥金服就要来简单来说一下担保人不担责的5个原因。
担保人不担责的三种情况!
1、假如主合同当事人双方根据蒙骗的方法或是选用诈骗、威逼的方法让担保人签名,不管不顾被告方真正意向的,那可以免去担保义务。
2、超过保证责任时限不担责:依据《担保法》要求,一般担保的担保人与债权人未约定担保阶段的,担保期内为主导负债执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在协议约定担保期内和本办法规定的担保期内,债权人未对借款人提出诉讼或是申请劳动仲裁的,担保人免去担保义务。
3、尚未担保人允许,擅自变动主合同:若想变动主合同的,理应获得担保人书面确认,没经担保人书面确认的,不用担责任。
4、尚未担保人允许,擅自出让负债:担保期内,债权人批准借款人出让债务,理应获得担保人书面确认,担保人未赞同的,不用承担责任。
5、主合同毫无意义的:担保法第8条规定:“主合同失效而造成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无过错责任的,担保人不承担法律责任。
以上就是关于国祥金服的讲解,希望可以可以有一定的帮助。要是遇到上述三种情况,一定要进行投诉切记不能就替别人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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